神將以色列人驅散到列邦,按他們所行的惡施行審判和懲罰(19節)。但神卻應許:「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,從列邦聚集你們,引導你們歸回本地。」(24節)並且潔淨他們;賜他們新心新靈,又將神的靈放在他們中間,使他們能順從律例、遵行典章(25-27節);「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,你們要作我的子民,我要作你們的神。」(28節)洗淨污穢、新心新靈、聖靈內住,這救贖的應許直到基督耶穌的降生、受死、復活才得以實現;並且這救恩從以色列人擴張到萬國萬民,使一切信靠基督的都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;又有聖靈的印記成為末後得産業的憑據。 神藉以西結清楚說明:「以色列家阿!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,乃是為我的聖名,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。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;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,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。我在他們眼前,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,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‧」(22-23節)以色列人能從被擄之地重回迦南,不是由於他們作出什麼特殊貢獻,也不是這個民族出色過人,而是神的名要在列國中顯為聖、得榮耀,就特意揀選了他們。從以色列人的經歷,人們能夠認識到神的信實、慈愛、公義等種種特性;他們負有特殊的使命。 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是一樣,正如使徒保羅說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弗2:8-9)既然本是不配、就全是恩典。從來沒有人見過神,惟有神獨生子耶穌將祂顯明。當信徒們活出內在基督復活的生命,人就能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,歸榮耀與三一真神。 回應: 「主啊!願祢的名藉着信靠祢的人在萬國中被高舉、在萬民中被頌揚。我是祢手中的工作,全按着祢的心意在基督裡做成。阿們!」

巴比倫人的入侵,使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成了「大山小岡、水溝山谷、荒廢之地、被棄之城、為四圍其餘的外邦人所佔據、所譏刺的」(4節)。然而,神卻應許復興這地,「我必使以色列全家的人數,在你上面增多,城邑有人居住,荒場再被建造;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;他們必生養眾多;我要使你照舊有人居住,並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;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」(10-11節) 儘管在外邦人眼中,以色列地曾吞吃人,又使國民喪子(13節)。但神卻定意眷顧,「所以主耶和華說:『你必不再吞吃人,也不再使國民喪子;我使你不再聽見各國的羞辱,不再受萬民的辱罵,也不再使國民絆跌。』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(14-15節) 雖然過去神曾經宣告:「這地荒涼、令人驚駭」(33:28),但它卻必將復興;「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;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;一宿雖然有哭泣,早晨便必歡呼。」(詩30:5)神不以有罪為無罪,但當人在主恩中決心悔改,回轉過來,就得醫治。 然而,有人誤解了神的恩慈。例如以為人「信主」後可仍像未信之時行事為人,只需再禱告「認罪」又得寛宥。卻不知這樣彷若把基督重釘十字架,神的名因他在不信的人中間被羞辱。真正的信是完全從舊生活中回轉過來,心口如一的立志從此要靠基督而活;真正的認罪需要認識到以往的不對,為自己的過犯傷痛,甘願付上補償的代價。屬靈生命越成熟,對罪也就越敏感。我們萬不可藐視主豐富的恩慈、寬容和忍耐,當曉得祂的恩慈是要領人悔改的(羅2:4)。 回應: 「主啊!祢必復興祢的土地,人在其上領受祢的恩慈與寛容,就思念到是祢的信實和慈愛能帶給人永生的盼望。感謝讚美祢。阿們!」

西珥山本是以色列兄弟之邦、以掃後裔以東人居住的地方。但神卻指令以西結向他們宣告:「對他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『西珥山哪!我與你為敵,必向你伸手攻擊你,使你荒涼、令人驚駭。』」(3節)那是由於兩個原因:「因為你永懷仇恨,在以色列人遭災,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,將他們交與刀劍。」(5節)以及「因為你曾說:『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,我必得為業(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)』」(10節)。 以東人對以色列人永懷仇恨。因此,當以色列人遭軍兵之災時,他們落井下石,幫助敵人對付兄弟民族。他們心中惱恨,全然不顧親情,還要趁機加害,這是神極不喜悅的事。當然,從以東人的角度來看,他們總會認為自己有理。但正如保羅勸告羅馬教會的信徒: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着:『主說,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(羅12:19)若放任自己忿恨不息,長懷報復之心,就只會被惡所勝。 以東人受罰,還因為他們想要得到以色列人的土地,特別當以色列人被擄,這地荒涼,他們更認為那是得地良機。但他們只看到以色列人遇災,卻忽略了「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」 。祂是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的至高者,掌管全地和所充滿的。因此,「你們只當說:『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着,也可以作這事,或作那事。』」(雅4:15)怎樣才知道主的「願意」?我們要學習放下自己的意思,在祂的面前尋求祂的心意。藉着研習聖經,我們能明白到祂的黙示;又藉着懇切禱告,領受祂在自己身上的帶領;在教會、家庭、工作和社區中,按照祂的心意服事這個時代的人。 回應: 「主啊!願祢賜我寛廣的心,使我不致長懷怨恨;又賜我明白祢旨意的心,謹守遵行祢所帶領、好得無比的人生路。阿們!」

神注意到以西結時代的以色列人社會中,存在着不公平不公義現象。祂以牧人的口吻斥責那些只顧私利的人:「你們這些肥壯的羊,在美好的草場吃草,還以為小事嗎?剩下的草,你們竟用蹄踐踏了;你們喝清水,剩下的水,你們竟用蹄攪渾了。至於我的羊,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,喝你們所攪渾的。」(18-19節) 在罪的環境社會裡,我們雖偶見捨己為人的人性光輝,但普遍的卻是互相傾軋的現象。人或會諉過於資源有限,但無疑「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,又用角牴觸,以致使他們四散」(21節),是絕不應該的事。因此,神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說:「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,牧養他們,就是我的僕人大衛;他必牧養他們,作他們的牧人。」(23節)這位僕人大衛所預表的,正是主基督耶穌。 在這位大牧人的帶領下,人們可以從不公轉向互助,關鍵在於愛神愛人,「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22:40)因此,雅各勸告初期教會的信徒們:「若是弟兄,或是姐妹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,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『平平安安的去罷!願你們穿得煖吃得飽』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甚麼益處呢?」(雅2:15-16)保羅也說:「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,你們受累,乃要均平,就是要你們的富餘,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;使他們的富餘,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,這就均平了。」(林後8:13-14) 這均平並不是集中財富平均分配,而是懷着感恩的心,為着愛神愛人,就樂意給有緊急需要的人直接援助,但也要幫助那些落在艱難環境中的人自立起來,使他們也能幫助其他患難中人的需要。 回應: 「主啊!願祢賜我智慧和能力,使我不但能顧自己的事,也能顧別人的事,藉着以實際行動愛身邊的人,來表明對祢敬虔的愛。阿們!」

以西結在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百姓中蒙召作先知,那時南國猶大仍未滅亡(1:2)。神藉着他責備仍苟延殘喘的猶大小朝廷,也批評已流落異邦的以色列領袖們只顧自己的利益,「瘦弱的,你們沒有養壯;有病的,你們沒有醫治;受傷的,你們沒有纏裹;被逐的,你們沒有領回;失喪的,你們沒有尋找;但用強暴嚴嚴的轄制。」(4節) 這些話其實也提醒我們,因為每個家庭就是個小牧塲,每個基督徒都是牧羊人。青壯年父母牧養年幼子女,成年子女牧養年邁父母,也彼此牧養。如果我們瞭解自己的責任,就當禱告聖靈的帶領,為神交託的牧養使命盡忠。 我們大部分人都會在身體關懷上盡心竭力,吃飽穿暖,注重健康。然而,神藉以西結還提到了牧養的其他三方面:受傷、被逐、和失喪。在被罪污染的社會裡,不少人和事都會讓人受傷。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學習與群體相處,老人在從照顧別人到受別人照顧的改變過程,心靈都容易受到挑戰,産生孤獨、不被瞭解、不受認同的感覺;有人甚至迷失了自己,不知道存在和生活的意義。 我們既認識基督,就要為所牧養的羊,傳遞神福音的應許: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『看哪!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,將他們尋見。』」(11節)我們更要主動與受傷、被逐、失喪的靈魂有坦誠的接觸,關懷彼此的需要,為他們、也與他們一起祈求神,因為「主耶和華說:『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,使他們得以躺臥。失喪的,我必尋找;被逐的,我必領回;受傷的,我必纏裹;有病的,我必醫治;只是肥的壯的,我必除滅;也要秉公牧養他們。」(15-16節) 回應: 「主啊!祢的應許不論有多少,在祢裡面都是是的;因為祢應許凡尋找的就尋見,凡叩門的祢就開門。願祢引導我,與家人朋友一起來到祢的面前。阿們!」

神吩咐先知告訴以色列民:「人子阿!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:『義人的義,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;至於惡人的惡,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;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。』」換句話說,義行與惡行不能夠簡單的、機械化的對沖抵消。如果人永不犯罪,他確實配稱義人,那是神的公義。但遺憾的是:「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,世上實在沒有。」(傳7:20)因此,所有人都沒有例外地被歸在惡人之列。但當惡人轉離惡行,過去的惡就不能使他傾倒,那是神的恩典。 然而,我們實在沒有能力靠自己轉離惡行。我們常誤以為實現出來的才是惡行,其實從聖經的觀點來看,在心裡想的已被算為行為。因此主耶穌在豋山寶訓中教導門徒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」(太5:27-28)這並不是耶穌刻意提高了人該有的道德標準,而是從起初就是這樣。因此,人「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;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羅3:12)即使立志成為義人,也正如使徒保羅的內省分析那樣:「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;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。」(羅7:18-19) 公義的神不能把有罪算為無罪,但祂提供了恩典之路,就是主耶穌的十架救贖。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;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林後5:17)這全新的開始給人帶來盼望,人能因信與基督聯合,祂的復活生命使人能愛神愛人。我們藉着信靠基督而被算為義人,也藉着信靠祂而踏上成聖之路。 回應: 「主啊!祢所成就的遠超過人所能夠想像;感謝祢為不配的人所做的一切。全是恩典,惟獨恩典。阿們!」

建議討論: 「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祂是美善‧投靠祂的人有福了。」(34:8, 和合本) 思想:你嘗過主恩的滋味嗎?怎樣嘗的? 「有何人喜好存活,愛慕長壽,得享美福;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、嘴唇不說詭詐的話。。」(34:12-13, 和合本) 思想: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容易嗎?有什麼成功和失敗的經驗? 「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,拯救靈性痛悔的人。」(34:18, 和合本) 思想:你有詩人所提到的經驗嗎?神如何靠近和拯救你?

以西結是以色列家的守望者(7節)。因此,他有責任警戒以色列民離開惡行,「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,使他離開所行的道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,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。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,他仍不轉離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。」(8-9節)傳講主道的人帶有從神而來的權柄,但卻也責任重大。 在新約時代裡,牧師長老誠然是神所立教會的守望者;但每個信徒也當成為弟兄姊妹和國家社會的守望者。正如彼得所說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2:9)既然要宣揚基督耶穌的價值觀,面對社會的不公平、不公義、悖離神的事,就決不能掩口不言;而要懇求聖靈的引領,以智慧的言語警戒、提醒眾人。 守望的人除了警戒,也負有安慰的責任。對那些為舊日所犯的罪而惶惶不可終日的人,神吩咐先知以西結,「你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說:『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;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;以色列家阿!你們轉回,轉回罷;離開惡道;何必死亡呢!』」(11節) 從舊約到新約,神都願意萬人得救。祂藉着使徒約翰宣告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壹1:9)並且「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」(約壹5:12)神的應許是我們得新生命的確據,也是罪得赦免的安慰。 回應: 「主啊!感謝祢把守望的使命交託與人;願祢的靈常提醒,能以祢的話警戒和安慰,屬靈路上互相守望。阿們。」

以西結最後記錄下來神藉他宣告有關埃及的信息,是無論他們曾經如何美麗輝煌,下塲也必與不認識神的列國一樣,都要在悲哀中歸入死亡。所以,神說:「人子阿!你要為埃及群眾哀號,又要將埃及,和有名之國的女子並下坑的人,一同扔到陰府去。」(18節) 埃及人要像亞述一樣,雖曾顯赫一時,卻要歸入墳墓(22-23節);他們必如曾為一方霸主的以攔一樣,「未受割禮」(不屬於神)而下陰府(24-25節);他們又必像米設、土巴一樣,勇武力量不能使他們得救(26-28節);他們也像以東一樣,勢力權力都歸於無有(29節);他們也與西頓人一樣,不管多尊貴卻要至終蒙羞(30節)。埃及法老決不會認為神不公允,因為他的終局必如所有不敬畏神的列國一樣,沒有什麼不同(31-32節)。 這些都是不認識神、環伺着以色列民的眾邦國,曾在不同程度上騷擾和欺壓過以色列人。但神把以色列放在列國中間,並不僅僅要藉着他們使屬祂的子民經受信心的試煉。祂更要使用以色列人成為列國羡慕的榜樣,是神公義聖潔、恩惠慈愛的見證人。 從以色列人到今天教會,相對於不認識神的人們,忠心事主的信徒從來都不過是少數。然而,主耶穌卻親自安慰說:「你們這小群,不要懼怕,因為你們的父,樂意把國賜給你們。」(路12:32)生活在這世界裡,我們也許曾羡慕他人的名譽、地位、財富、平安、順利;但成為基督的跟隨者,就當深信神瞭解我們的一切需要,先求祂的國,這些東西就必加給我們(路12:30-31)。在祂的國度裡,我們成為基督的見證人,每天的生活都傳遞着祂平安的福音。 回應: 「主啊!祢實在知道我的軟弱,也瞭解我的需要。是祢的恩典和憐憫使我能在祢的國有份,我更需要祢的恩典與憐憫使我能靠祢站立得穩。阿們!」

已是耶路撒冷淪陷以後的日子,神仍然黙示以西結有關埃及的事情:埃及雖強,卻受多國的人民對付(3節)。巴比倫、瑪代波斯、希臘、羅馬,以至近現代的土耳其、英國等,這些交替的強權帝國,都先後武力征服這地。戰爭中流血成渠的殺戮,使天地色變(4-8節)。即使與埃及毫不相干的各國,聽見埃及的敗亡,也為之寒心(9-10節)。所以,「人必用這哀歌去哀哭;列國的女子為埃及和他的群眾,也必以此悲哀。」(16節) 或許我們會有疑問,神藉先知以西結所傳的這些宣告有些什麼現實意義?外邦人如埃及君民會聽信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先知嗎?其實直接聽到以西結宣講神的信息,主要還是以色列人,特別是被遷到巴比倫地區的猶大民眾。因為神在呼召以西結時說:「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,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,乃是往以色列家去。」(3:5) 向以色列人宣講外邦人的未來,可以更新他們對神的認識:祂不僅是一邦一國的主,祂乃是全地萬國的神;他們雖在被擄之地,神依然在掌管。再者,知道神對外邦的審判,可讓他們進一步認識到神的公義、也認識到祂的慈愛。最後,他們也能夠認識到,無論多強大的勢力都不可靠,惟有神才是他們的磐石、山寨,是他們隨時的幫助。 以色列人曾效法鄰族近邦,將盼望放在假神身上,以為敬拜偶像可使他們生活豐足、平安穩妥;他們又曾寄望於外邦強權,以為這樣可保他們不受侵害。但「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」(詩16:4)惟有投靠信實的神,才能得到真正的安穩。 回應: 「主啊!願祢開我眼睛,使我清楚看見:除祢以外,在天上我沒有可依靠的;除祢以外,在地上也沒有可戀慕的。普天之下,惟祢是主!阿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