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(約1:5)要人真心承認自己錯了、誠意地改正過來,並不是容易的事。 耶利米以事實一再向以色列人陳明:「你們錯了!你們沒有遵守與耶和華神的約定,所以災禍將臨到你們!」(1-5節;6-8節;9-11節)他說的不是笑話,也沒有什麼幽黙成份,卻是不折不扣、奉耶和華之名所宣告的事實,更是以色列人重重危機中的暮鼓晨鐘。 但耶利米所得到的回報是什麼呢?謀害,被人將他如羊牽到宰殺之地。「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罷,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,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。」(19節)什麼人要做這樣的事?亞拿突人。就是耶利米生活的地方,甚至可能同為祭司家的故人(1:1)。他們要他永遠閉嘴——如果百姓錯了,祭司豈不是更錯了嗎?他們的威望仍能崇高,他們的地位還會尊貴嗎? 耶利米並不是惟一的。從前北國以色列耶羅波安第二的統治時期,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就曾禁止先知阿摩司說預言(摩7:10-13)。耶穌在拿撒勒被會堂的人攆出城,要從山崖把他推下去(路4:29)。猶太人同謀起誓,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(徒23:12)。即使這樣,他們仍信守於神所交付的使命,忠心地傳講祂的信息。 神清楚地告訴耶利米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危機,也應許他:「看哪!我必刑罰他們,他們的少年人,必被刀劍殺死;他們的兒女,必因飢荒滅亡。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;因為在追討之年,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。」(22-23節) 是啊!若非神允許,我們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掉到地上;光,豈會躲避黑暗? 回應: 「主啊!普天下只有祢為主為王。任滄海橫流,祢仍坐着為王。凡信靠祢的,必不至於羞愧;凡忠心事奉祢的,必得着祢永遠的稱讚。阿們!」

無論怎樣美麗輝煌,不管如何手工精細,偶像始終「不能說話、不能行走」(5節)的木頭(8節),是金匠、銀匠和巧匠的勞動成果(9節)。惟有「用能力創造大地,用智慧建立世界,用聰明鋪張穹蒼」(14節)的耶和華,是真神、是活神,是永遠的王(10節)。 祂是真的神,是風雨雷電、大自然和宇宙星系的源頭。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;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。」(傳3:11)地和地面上所充滿的,海和大海裡所有的,天和天空中的一切,所有動植物和人類,都是神美好的創造。但眾百姓所信奉、所膜拜的卻是虛空的(3節),是工匠們以金銀木石精心雕鑄的偶像(14節)。 祂是活的神,是介入祂子民生活中的神。祂不是「鐘錶匠」,把萬物創造了就放任不管,讓它們在隨機的碰撞中産生不可測的結果。祂要求屬祂的人留心聽祂說話(1節),又為他們的驚惶而安慰(2節),更為祂子民的悖逆而發怒(24節)。祂是賜生命氣息的神,與「不能說話、不能行走、必須有人抬着」(5節)的假神迥然不同。 祂是永遠的王,人們都當敬畏祂,因為「耶和華阿!沒有能比祢的;祢本為大,有大能大力的名。萬國的王阿!誰不敬畏你;敬畏你本是合宜的;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,雖有政權的尊榮,也不能比你。」(6-7節)。祂的國在時間和空間中拓展,惟有祂是真正的至高者。 認識祂是真神、活神、永遠的王,就意味着我們要俯伏在祂面前,承認祂永恆的權柄,把一切榮耀、尊貴全歸給祂,直到永永遠遠。 回應: 「主啊!是的,惟有祢是真的、活的,從太初到永遠,祢是神。祢以大能力創造,又以大慈愛拯救,使無望、絕望的我成為有盼望的人——因信與基督聯合,我能來到祢面前,蒙祢恩典、受祢産業。無言感謝,惟有讚美。阿們!」

耶利米所傳的是神要「拔出拆毁、毁壞傾覆、建立栽植」(1:10)的信息。當他在聖靈的感動下,看到了骨肉同胞悲哀的下塲時,他流淚,他哭泣(1節)。叫人悲器的結局已經定了;但視而不見、聽而不聞的色列同胞卻依然故我,活在行姦淫、行詭詐、說謊話的生活中(2-3節)。 如果時間旅行真的可能,我們回到公元前六世紀的巴勒斯坦,或許也會淚眼如泉。我們難以理解,慈愛的神怎會放任自己的子民被外邦蹂躪至此。殘酷的死亡「公平地」臨到城裡城外、貴族百姓、年長年幼的以色列人。只因刑罰臨到以色人以前,他們沒有馬上改弦易轍,放棄了最後的機會。 「耶和華如此說:『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,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,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;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,認識我是耶和華,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,以此誇口。』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23-24節)惟有把智慧、能力、財富都謙卑地交付神的手中,人才能專心倚靠主話語的應許,在祂的恩典中活着。只是若非神自己幫助,人要這樣卻又談何容易。 不過,最不能讓猶大人接受的,恐怕仍是耶利米把他們與埃及、以東、亞捫、摩押這些國家民族相提並論。埃及人曾奴役、甚至滅絕他們;以東是自出娘胎就與他們相爭;至於「亞捫人,或是摩押人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」(申23:3)他們都是沒受過以色列人與神立約割禮的民。而以色列卻「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,不是真猶太人,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真割禮」(羅2:28)而被歸算到「沒行割禮」的行列,也就成了與神諸約無份的外邦人:「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,以色列人心中,也沒有受割禮。」(26節)以色列人很多,但真正得救的不過是餘數。號稱基督徒的也不少,但有多少能行事為人與所蒙的恩相稱,有着自帶行為的信心? 回應: 「主啊!願我的骨肉之親能把握着最後的機會,完全悔改歸向於祢,讓生命的一切更新改變,都在生活中充分反映出祢的恩典。阿們!」

耶利米時代南國猶大,在埃及和巴比倫兩大強權的縫隙間苟延殘喘;整個國家瀰漫着惟拜偶像才有出路的氛圍。年輕人在這樣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長大,敬拜獨一真神、遠離偶像崇拜、敬虔愛主愛人,對大部分來說是遙不可及的事。 然而,神並沒有放棄他們,而是給了悔改的機會。祂藉着先知耶利米發出呼喚的驚雷,讓他們清醒過來:「到那時人必將猶大王的骸骨,和他首領的骸骨、祭司的骸骨、先知的骸骨,並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,都從墳墓中取出來,拋散在日頭、月亮,和天上眾星之下,就是他們從前所喜愛、所事奉、所隨從、所求問、所敬拜的;這些骸骨不再收殮,不再葬埋;必在地面上,成為糞土。」(1-2節)「死無葬身之地」對以色列人來說是極惡毒的咒詛,然而卻將是他們大部分人不得不面對的結局。 怎樣才能擺脫這必然的悲哀?我們都知道,就是要對先知耶利米的呼喚作出積極的回應——悔改歸正,公平待人、不再犯罪。但當整個社會大環境與神為敵,個人生存小環境又對神冷漠,逆流而上實在需要神的額外恩典和人甘心付上重大代價。顯然,當先知發出「麥秋已過,夏令已完,我們還未得救」(20節)的哀鳴時,我們認識到他們整個民族能得救的,不過是少數。 其實在民族文化觀念上,我們與傳統猶太人很多方面都類似。家庭背景、同儕壓力、社會效應等,都與當年的南國猶大一樣,妨礙着我們的家人、親人信靠耶穌、過合神心意的生活。然而,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心安理得的無奈放手。耶利米眼看骨肉之親「寧可揀死不揀生」(3節)而自言「我有憂愁,願能自慰;我心在我裡面發昏」(18節)時,不計成敗、忠心地傳揚神呼召回歸的信息,仍舊為同胞向神禱告。我們呢?麥秋已過、夏令已完,我們的使命又完成了多少? 回應: 「主啊!社會環境、生活區間往往窒礙我們對祢的認識;但祢比萬有都大。求祢那無盡的救贖恩典臨到我家人、親人和朋友,也臨到我的骨肉同胞。阿們!」

對以色列人來說,先知耶利米所宣告神的信息是苛刻的,甚至是無理的。他說:「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:『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,吃肉罷。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,燔祭平安祭的事,我並沒有題說,也沒有吩咐他們。』」(21-22節) 燔祭的肉人不可吃,要完全燒掉,因為這表徵人對神的奉獻;平安祭則可以分嚐的,那表徵人與神、人與人的和好。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,確實是混淆了獻祭的條例。但如果因此而說神沒有在他們出埃及時,藉摩西頒布獻祭的事,以色列人是萬萬不能接受的。 但神豈是斤斤計較於他們條例執行上的差錯。神所在乎的是:「你們當聽從我的話,我就作你們的神,你們也作我的子民;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,就可以得福。」(23節)聽命勝於獻祭。神揀選以色列民,又領他們出埃及、過紅海、進迦南,是要使他們成為列國聽從神的榜樣。獻祭上的吃肉問題,不過是反映出他們以自己的規定代替神的規定;以人的話取代神的話。 以色列人未能讓列國跟隨,反而跟從了列國。因此,「耶和華說:『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,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,污穢這殿。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,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;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,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。」(30-31節)既與列國沒有分別,他們也就與列國同樣下塲,在軍事爭鬥中暫時存活或永遠消亡。 這決不是被揀選的族類、有君尊的祭司、屬神的子民所該走的路;卻要忠心的以口傳揚、又以生活見證,那帶領他們出黑暗、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 回應: 「主啊!是的,聽命勝於獻祭。但我卻是愚頑的,需要祢的導引和幫助,好知道祢的吩咐,專心行走在祢的真道上,成為祢的見證人。阿們!」

聖殿在以色列人心中的地位非同尋常。因為那是他們是屬神子民的標志,也是他們的驕傲。然而,神卻吩咐耶利米到聖殿前,向那些貌似愛神的敬虔人宣告:「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,說:『這些是耶和華的殿,是耶和華的殿,是耶和華的殿。』」(4節)重要的是他們要切實的改正行動作為,公平公義的對待家人、朋友和不認識神的人(5-6節)。 今天也有些弟兄姊妹不明白信靠基督的真意義,誤以為只要每個星期準時到教會禮拜,就是敬虔人;在週間則可以隨意如不信的人一般生活。事實上,「禮拜天基督徒」所過的是割裂的人生。 基督耶穌在回答法利賽人的挑戰時,曾總結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22:37-40) 我們無法脫離愛人而奢談愛神。耶利米在指出他那時代以色列人的過犯時,總是把他們得罪神和得罪人的事相提並論:「你們偷盜、殺害、姦淫、起假誓、向巴力燒香,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」(9節)。空談愛神而未能愛人,那也許是宗教信仰的學術研究,卻絕不是生命之道的實踐。 決心跟從基督的信徒們要首先在家中實踐基督的愛——敬重丈夫、愛護妻子、孝敬父母、按主的話教導和勸勉孩子;又與主內弟兄姊妹團契分享、生活上互相扶持,屬靈路上彼此提醒幫助。所有這些,都是在星期天的敬拜以外發生的。事實上,也惟有平素主內的愛心相待,主日的共同敬拜才有意義、才能蒙神悅納。 回應: 「主啊!愛人實在不容易,特別是愛不可愛的人;惟求祢聖靈的幫助,使祢道成肉身的愛,湧流在我的身上,讓我能以祢的愛去愛人。阿們!」

建議討論: 「耶和華阿!誰能寄居你的帳幕?誰能住在你的聖山?就是行為正直、作事公義、心裏說實話的人。」(15:1-2, 和合本) 思想:你認為什麼是行為正直?怎樣才算做事公義? 「他不以舌頭讒謗人,不惡待朋友,也不隨夥毀謗鄰里。」(15:3, 和合本) 思想:你會轉述聽回來,但尚未證實的事情嗎?為什麼? 「…他發了誓,雖然自己吃虧,也不更改。」(15:4, 和合本) 思想:你總能守誓嗎?有沒有例外情況?為什麼?

兩千年前的那個星期日清早,幾位婦女懷着悲傷的心來到墳墓前。就在星期五,她們親眼看見兵丁押着被鞭打後的耶穌到了各各他;看見祂跟兩個罪犯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;看見從正午到下午三點,遍地都黑暗了,耶穌斷氣了;她們也看見猶太公會的議員約瑟、還有拉比尼哥底母,領走耶穌的身體,用細蔴布把祂裹好,安放在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。 安息日從星期五的傍晚開始,那位議員和拉比在匆忙中把耶穌安葬了。他們給主抹上的香料夠嗎?祂的身體放得好嗎?這幾位婦女放心不下,安息日過後,她們就趕緊過來——帶着香膏香料。要照猶太人的習俗,給祂的身體塗上足夠多的香料,以掩蓋屍體腐化時發出的惡臭;這是她們惟一能為耶穌做的啊! 可是當她們來到墳墓,擋在墓門前的石頭居然已被輥開。她們走進墳墓,卻沒看見屍體。誰拿走了祂的身體呢?只有兩個衣服放光的人站在旁邊。她們從悲傷,到猜疑,到驚怕;但也得到了答案:「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?祂不在這裡,已經復活了!」(路加福音24:5-6) 婦女們要在死人中找活人嗎?不是的。她們在死人中找死人。她們為失去親人,失去所愛的人而悲傷。她們要為祂做那怕一點點事,也能稍稍彌補內心的哀痛。然而,她們準備要做的,卻沒有些許用處;因為祂已經復活了! 「當紀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,怎樣告訴你們,說:『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,釘在十字架上,第三日復活。』」(路加福音24:6-7)是的,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死了、埋葬了,但祂也已經復活了! 當跟隨祂的人期望祂不死的時候,祂卻死了,但復活了!當門徒們問是不是要復興以色列國,祂卻回答他們必得著聖靈的能力,把神的國擴展到地極。祂的意念高過門徒的想象。 當我們求主改變環境,祂讓我們改變態度;當我們求主改變生活,祂讓我們改變生命;當我們為自己求,祂卻讓我們看到別人的需要。祂的引領超越我們的想象,因為祂已經勝過死亡,祂是復活的主!